2017年9月16日 星期六

沒有南瓜的灰姑娘:阿育伯德路

說到灰姑娘,大家都會想到南瓜車、神仙教母和玻璃鞋。但那其實是根據法國佩羅版本的美國迪士尼版本,德國格林童話中的灰姑娘就沒有南瓜車,也沒有神仙教母,而且掉的是金履鞋。
     清末的《時諧》也收了灰姑娘的故事,篇名「阿育伯德路」是從德文Aschenputtel 音譯而來,譯者有註解,說此名意思是「灰中人」,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「灰姑娘」。格林童話的版本與佩羅/迪士尼版有幾個很不同的地方:一是父親未死,眼睜睜看著後妻虐待前妻之女;二是幫她張羅華服的是鴿子,而不是神仙教母;三是與王子共舞了三晚(都三個晚上了,還要靠鞋子認人?王子視力有問題吧!);四是鞋子的材質不同,佩羅版是玻璃鞋,格林版是金鞋。但對照英譯本,〈阿育伯德路〉有一點不同:原文第三晚,王子在階梯上灑了瀝青,才黏住女主角的鞋子,中譯本只有說倉皇遁走才留下鞋子。還有原文中鴿子後來啄瞎了兩個壞姊姊的眼睛,中譯本則省略了這個血腥的結尾,只留下「夫婦皆大歡喜,攜手而歸」。
     故事中阿育伯德路和鴿子都常常吟詩:她在媽媽的墓前榛樹下高吟「嗟長榛之依依兮,安得賜我以錦衣!」王子以鞋找人,兩次被姊姊所騙,鴿子都吟道「「歸去視金履,履小何不倫。使君自有婦,莫恤馬前人。」最後總算找對人,鴿子這才恭喜王子:「王子多艷福,滿載馬頭春」,非常知趣。


阿育伯德路


一富家婦寢疾。將彌留時,召其一女至榻次,囑曰:「吾願爾勉為世間賢淑之女。一靈在天,實鑒臨焉。」言罷,閉目而逝。既殯,葬於園。此幼女日必臨墓而哭之。
   女性至孝,為人尤賢淑而慈祥。顧母死未久,而其父亦已別娶繼母。繼母挈[1]其所生之二女至。二女貌美而心險,久之而反賓作主,轉嫉女若仇。而此伶仃之孤女,傷心之日至矣。一日,謂女曰,「香閨之內,焉用汝廢物為。夫人之食𪌈䴻者,必其能先得𪌈䴻者也。若子則祇宜與竈下婢伍耳。」二女遂盡褫其身上之艷服,而與以敝衣。惡嘲毒罵,推之入廚。女不得不執此卑賤之役。未曙而起,汲水舉火,勞苦不可名狀。而二姊猶復時時苛擾,戲侮不止。即夕,女倦極欲睡,則不得榻。於是臥於竃次,橫身爐灰之中,不免塵垢沾污,面目黧黑,二女遂呼之曰「阿育伯德路」(猶言灰中人也)。

     一日,其父將赴市。先問二女何需,當為購之。其一曰「需麗服」,其二曰「金鑽及珠」。父乃問幼女曰,「兒今焉欲」。女曰,「父親歸家之時,道上遇樹條之拂帽者,請折其一以歸。」父出,從二女之請,購美服、珍珠及金剛石數事。及歸,乘馬而過林樹之下,忽有一低亞之枝,橫出道旁,拂帽幾墮,遂折之歸,以畀[2]幼女。幼女攜往其母之墓前,植之塚上。大哭,血淚著條,條驟長茂,卒為蓊鬱之嘉樹。女日必三臨壙[3]而哭。既而有一小鳥至,築巢樹上,常與女敘語。女有所欲,鳥必與之。

女有所欲,鳥必與之


    時值國王將大宴三日,凡女賓之赴宴者,王子將選其一為婦。阿育伯德路之二姊,亦將赴召。遂呼阿育伯德路曰:「若趣為我曹櫛髮拭履。今日王開宴,吾二人將赴跳舞。」女從命,侍二姊粧竟,出而痛哭,念己欲赴跳舞,顧不可得。既而自請於母氏,乞偕行。其母曰:「汝阿育伯德路,身無完縷寸衣,焉能赴跳舞。」女堅請不已。
    其母欲絕之,因曰:「吾今撒一盂之豆於灰中。汝能於二時之間,盡拾之而不遺其一,則可赴宴。」於是其母即撒豆於灰中。女疾奔出後戶,抵園中,大呼曰:「鳥乎!鳥乎!爾曹其速來為我助乎!」語未畢,即有二白鴿飛集廚牖[4]之下,繼以鳩,又繼以各類之小鳥,紛紛振翮而至,聚集於灰中。二鴿伸頸先啄,群鳥爭助之,揚灰於地,掇粒於盂,須臾而功已竟。
二鴿伸頸先啄,群鳥爭助之,揚灰於地,掇粒於盂,須臾而功已竟。


     鳥飛去,女奉盂於其母,意殊得,以為今乃可以赴宴矣。其母曰:「不可不可,爾蓬首垢面,又無衣,將何以舞。」阿育伯德路請之益堅。其母曰:「然則爾能於一時之間,而盡拾二盂之豆者,則可去。」其母之意,以為如是難之,乃可絕其請。遂又撒二盂之豆於灰中。女復奔至園次,大呼如前,曰:「鳥乎!鳥乎!爾曹其速來為我助乎!」於是廚牖之外,二白鴿又率群鳥至,爭集而啄豆。須臾已畢,儲之盂中。蓋猶未逾半時也。阿育伯德路大喜,以為今乃可以赴跳舞會矣。起而捧盂入。其母又曰:「否否,爾不能去。爾無衣,將何以舞。徒辱門楣耳。」言已,逕與其二女行,盡室以去,家中惟遺女一人。

其鳥友自樹上聞之,遽奮翮翔去,從市中求得錦繡之衣,絢麗之履,
攫而飛至,擲與女。(1904年版本插畫)

    阿育伯德路感傷懷抱,坐於墓樹之下,高吟曰:「嗟長榛之依依兮,安得賜我以錦衣!」其鳥友自樹上聞之,遽奮翮翔去,從市中求得錦繡之衣,絢麗之履,攫而飛至,擲與女。女大喜,亟著之,而尾隨其二姊行。二姊見之,竟不相識。但見其雲裳霧縠[5],華美無倫,以為是殆一貴公主耳。若夫阿育伯德路,則彼等固未之夢及。

    俄而王子趨出,見阿育伯德路,大相愛悅。立前執其手,與之共舞。竟日未嘗一及他人。其他賓客有請與女舞者,王子則曰:「否,否。此女當與我共舞。」舞罷,時已深夜,女欲歸。王子曰:「吾當伴送爾。」意蓋欲視女之居何所耳。然女殊不欲,旋乘其不備而遁,力奔歸家。王子逐之,女一躍而入鳩舍,闔其扉。王子徘徊片刻,其父亦歸。王子謂曰:「有一不相識之女郎,曾臨今日之會。今匿於此,盍視之。二人排闥[6]入室,不見一人。入後則健一蓬頭垢面之阿育伯德路,身裹敝衣,橫臥於灶旁突上而已。實則女躍入舍,即飛奔至樹下,盡解其美服,返諸鳥,然後仍衣敝衣,入廚下而臥。

    翌日宴又開。阿育伯德路之父母及姊既去,阿育伯德路復至樹下,歌曰:「嗟長榛之依依兮,安得賜我以錦衣!」鳥又飛去,俄而將美服至,鮮豔更過於昨日。女著之赴會,見者咸驚其美。王子方凝立以待,見女至,則大喜,仍前執其手而舞。及夕,女將歸。王子又尾之,以矙[7]其住所往。然女行殊飄忽,俄入於宅後之園中。中有梨樹一株,枝葉森茂,其上熟果垂垂。阿育伯德路匆匆至,竟登其上匿焉。王子至此,又不知其何往。待其父歸,謂之曰:「彼不相識之女郎,舞罷而遁,殆升此梨樹之上矣。其父自思曰:「豈阿育伯德路乎?」遂入而取斧斫[8]樹。樹偃,初無一人。二人乃共至廚下,則阿育伯德路仍臥於灰中。蓋彼已潛自樹後下,以其豔服還之鳥,而仍服敝衣以臥矣。

俄而女倉皇遁走,顧迫促之際,遺其左足所著之金拖履於偕上。(1910年代插畫,畫中掉的是右腳的鞋子)

   至第三日,父母及姊俱去,女又入園,歌如前。鳥擲美服亦如前。而拖履一雙,尤精致,係純金所製者。女臨會,眾人益驚聳其神麗,至不能贊一詞。王子仍與之共舞。入夕,女又將歸。王子必欲偕行,私語曰:「此次不能再失之矣!」俄而女倉皇遁走,顧迫促之際,遺其左足所著之金拖履於偕上。王子得履,詰旦,呈諸王前,曰:「兒欲得一女,可以納此金拖履者,則以為婦。」

  二姊聞之,大悅,自念六寸圓膚,必可以納此金拖履。於是長者先入殿,取金拖履納之,則足寬而履窄,一姆趾不能入。其母旁立而觀,心焦灼甚,亟授以刀曰:「此何傷,削之可耳。爾若為后,則焉恤一趾,爾今後將不勞步矣!」是癡女果削其拇趾,強納履而見王子。王子遂以為婦,抱之上馬,二人並騎而行。歸途過阿育伯德路所植之榛樹下,上有一小鴿,巢枝而歌曰:「歸去視金履,履小何不倫。使君自有婦,莫恤馬前人。」王子下馬,視其足,則血跡猶沾濡,謂女為惡作劇,立逐去,曰:「此非吾婦也。」

    其妹更往登拖履,全足俱入,獨餘一踵。踵太巨,其母削之小而強納之,引往見王子。王子亦與之並騎出。過榛樹之下,鴿猶在,如前歌曰:「歸去視金履,履小何不倫。使君自有婦,莫恤馬前人。」王子俯視之,則血淋漓且透羅襪矣。王子即返騎,復遣女歸,語女父曰:「此亦非吾婦也。爾其猶有女乎?」其父曰:「殆無矣。惟前妻曾遺一女,曰阿育伯德路,身倩小而蒙不潔,恐不足為使君婦也。」王子命姑召之。其母曰:「不可不可。彼蓬首垢面,烏可使見王子。」顧王子必欲一見之。
王子遂進金拖履,女伸足納之,大小適宜(1865年版本的插畫)

    女乃靧[9]面沃手而出,立室前,盈盈與王子為禮。王子遂進金拖履,女伸足納之,大小適宜,一若此金拖履固為女特製者。王子就而審其貌,似曾相識,不覺驚喜曰:「此真吾婦也!」其母及二姊皆大驚,忿妬見於顏色,而無如之何。王子遂掖阿育伯德路登騎,揚揚出門去。二人過榛樹之下,則聞鴿歌曰:「歸去視金履,金履實宜人。王子多艷福,滿載馬頭春。」鴿歌已,飛而集於女之肩。夫婦皆大歡喜,攜手而歸。
  








[1] 音同「妾」,攜帶。
[2] 音同「必」,給。
[3] 音同「況」,墓穴。
[4] 音同「有」,窗戶。
[5] 音同「胡」,縐紗。
[6] 音同「踏」,門也。
[7] 音義同「看」。
[8] 音同「濁」,用刀斧砍。
[9] 音同「惠」,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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