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The one thing that doesn't abide by majority rule is a person's conscience.”
― Harper Lee, To Kill a Mockingbird
「人的良知是不可以受少數服從多數的規律約束的。」
(耿邇譯)
To Kill a Mockingbird 在1960年出版,立即暢銷,1961年獲得普立茲獎。聯合報副刊隨即開始連載,當時聯副主編是林海音,譯者是耿邇,1963年學生書局出版單行本。耿邇本名唐達聰(1925- ),湖南長沙人,浙江大學畢業,來台擔任記者。1950年因涉入共諜案,在綠島服刑十年。出獄後在聯合報工作,成為知名報人,也接手過綠島難友的《王子》半月刊。後來赴美,在聯合報系的世界日報任職,退休後住在美國。妻子是翻譯兒童文學的知名譯者趙堡。
1963年學生書局單行本,封面設計是葉英晉 |
這個故事發生在美國南方,但除了著名的審判案之外,其實其他人物、小鎮生活也都寫得很好,敘事者是個像小男生的女孩,我覺得她跟一年級老師衝突的那段也寫的很好。耿邇沒有直譯書名「殺死一隻反舌鳥」,而另取了書名《梅岡城故事》,成為台灣的主流書名。但大陸譯本就有《槍打反舌鳥》、《殺死一只反舌鳥》、《殺死一隻知更鳥》等等譯法,皆與鳥有關。其實這本小說情節跟書名沒有太大關係,只是一個比喻,而且中文讀者也不太熟悉反舌鳥這種鳥類(在《飢餓遊戲》之後當然另當別論),我覺得《梅岡城故事》是個很聰明的譯法。
1960年代,翻譯小說的人名系統相當歸化,跟《飄》頗為類似。主角馮家有爸爸馮亞惕、哥哥馮勤模、妹妹馮思葛(敘事者),老家在馮家埠,家裡還有個燒飯的高婆。城裡有芮家、哈家、艾家、康家。黑人跟白人說話時會用「您哪」結尾,以示恭敬。譯筆靈活順暢,很是好看:
梅岡是一座古城,而且在我初次知道它時,它已是老朽不堪了。下雨的天氣,街道都成了紅色的水坑;草長在人行道上,縣衙門坍陷在廣場裡。不曉得是什麼緣故,那時天也比較熱,一條黑狗受不了夏季白天的苦;幾隻套在車上的瘦騾子,在廣場上橡樹的不透氣的蔭影下招蒼蠅。
這個譯本後來遠流曾經重出,人名改用現在的規範,哥哥叫杰姆・芬鵸,妹妹叫思葛・芬鵸,廚娘高婆改叫卡布妮亞;縣衙門改為郡政府。 譯者改署名「商辛」,但簡介寫「 1925年生,資深報人、譯者,目前旅居美國」,當然還是耿邇(唐達聰)。他還有另一個筆名「耕耳」,譯過一本《寓言新編》,1961年台南經緯書局出版,是美國幽默作家James Thurber寫的一些動物寓言。
1961年經緯書局出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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