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

好大的面子! 皇帝來寫序--紫禁城的黃昏

譯書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(至低限度在我本人如此),我尤其討厭外國人寫的有關中國的書。

秦仲龢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在香港

1965年香港出版的秦仲龢譯本

    這本書 Twilight in the Forbidden City (1934) 原本就是奇書:   作者是清遜帝宣統的洋師傅
Sir Reginold Johnston (1874-1938,中文名字為莊士敦,但與香港的莊士敦道無關,那是另一個莊士敦Alexander Johnston),書前有宣統寫的御製序文,面子真大。譯者也很奇: 一開始就先聲明我討厭外國人寫的有關中國的書」,又批評此書第一章到第七章所記多為國人所知之事,平平無奇...現在譯者試從第八章開始翻譯」。也就是說,全書二十五章,譯者大筆一揮先砍掉七章再說。接下來,譯者又一路議論,不時批評作者莊士敦這裡寫錯,那裏不懂,簡直不知道是作者的書還是譯者的書了。譯者還會加上與作者意思相反的小標。例如原著在The Dragon Unfledged一章中提及溥儀對英文書寫體的興趣:

"His proficiency in Chinese calligraphy, however, gave him an interest in penmanship, and he soon wrote English in a good formed hand..."(P233)

中文先加了個小標: 「遜帝『御筆』不敢恭維」,內文則先譯再駁:

遜帝精通書法,因此他對寫字極有興趣,他學習英文不久,已寫得一手很好的英文書法...(譯註: 溥儀的英文字寫得如何,因為我不是英文書法家,未便評論,但莊士敦說他精於中國書法,寫得一手好字云云,簡直是笑掉人家的大牙。...我見他遺留在故宮的『御筆』作文稿本,字體極壞。...)

原文並無小標,而且對御筆也甚為恭維;譯者先下了與原作意思相反的小標,又長文駁斥作者此說簡直笑掉人家的大牙」,大膽程度也真是令人嘆為觀止。雖然原書附的御製序文書法甚好,但譯者也告訴我們那並非溥儀親筆,而是鄭孝胥代筆的。(鄭孝胥是滿州國的總理大臣,原本就是書法名家)。


類似的駁斥處處可見。例如同一節中,作者盛讚溥儀的知識和人品:

他不只對中國一切事情很有熱心去知道,就是世界大勢也很留心。他待人以寬恕,不念舊惡,對貧苦的人很有同情心,又樂於為善,並且也有幽默感。(譯註: 莊士敦這些話,未盡可信。...他的『皇帝脾氣』很壞,動不動就打太監,對中國與世界大勢,一無所知。)


他的師傅個個都是詩人,(譯註:這是不大正確的,舊日的中國讀書人大都會哼兩句詩,尤其是科舉出身的人,他們必定要學做詩以便考試。但這些會做詩的讀書人,並不能說是詩人。...)所以他從小受到影響,對詩的知識很是豐富,不久後,他也能做的很純熟了。

對於莊士敦的無知,譯者簡直要跳腳了,下面不惜以六頁半的篇幅,舉了一大堆例子,說明溥儀和他的夫人們如何文辭不通,極為可笑。還引了數首溥儀做的新詩:

 燈閃著,風吹著,蟋蟀叫著,我坐在床上看書。月亮出了,風息了,我坐在椅上唱歌。 

這也能叫做會做詩嗎? 果真只能騙老外了。莊士敦不知是否自知被騙,但他對皇上一片忠心毫無疑問,也難怪皇帝在序言中大讚他: 莊士敦雄文高行,為中國儒者所不及』了。



莊士敦與皇后婉容合照

     李敖在1988年引進此書出版, 序中說譯者雖然議論之中,不無黨見;然查證引據,頗具功夫,令人佩服」。 

     秦仲龢本名高伯雨(1906-1992),廣東人,生於香港,熟悉掌故,為香港著名的文人。另譯有《英使謁見乾隆紀實》一書,雖然也發揮史家本色,加了許多註腳,但並沒有像此書這樣一路譏評作者。秦仲龢譯《紫禁城的黃昏》一書之時,溥儀自傳《我的前半生》(1960)已出版,因此譯者可參考的資源遠勝於作者莊士敦;加上莊士敦畢竟是老外,對於官場文化遠不如秦仲龢熟悉(他父親是舉人),只有一路挨打的份。譯者把作者貶成這樣,也是翻譯史上比較少見的例子。不過,對於外國人寫中國事,中文譯者很想說話的也還有幾位,我想到的另一個例子就是伍蠡甫翻譯賽珍珠的《述福地》(The Good Earth,通常譯為《大地》)。可惜台灣沒有引進過伍蠡甫的譯本,不易見到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